同志婚姻面面观
作者:同志朋友| 无论性取向有何不同,婚姻都不是个人问题。同上段所述,勉强GAY接受异性的婚姻,与勉强异性恋接受同性婚姻一样荒谬,除非是他自己愿意接受。如果各个时期同志们幻想的理想国存在,不必再接受强权的异性恋社会的压力,当然是皆大欢喜。可惜所谓奋斗到今日,仍然是任重道远,即使在开放的西方,也仍然是个梦想,不要说国内。勉强一说,不应该发生在同志内部。相反,同志内部常见的关于勉强的讨论,倒常常是“我爱上了一个异性恋怎么办”这种情况更为多见。 如果是假结婚,骗的当然不是自己而是父母。 但人的贪心、欲求都是无止境的:如果是在父母的“逼迫”下完成了婚姻,那他们势必就要进而“逼迫”你们“传宗接代”。那时侯该怎么办了呢? 需要指出的比较残酷的一点是,现代社会的很多人,不管年龄多大,不管是不是同志,对于婚姻已经很缺乏正确的态度了。婚姻不是一张纸,更不是两个人在一张床上睡觉。婚姻是一种态度,是对结婚的对方,对双方的家庭,对自己所在的社会表明的一种态度。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态度,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方式去处理。但是如何经营一个成功的婚姻,其道理很有共通之处,不管是异性婚姻,同性婚姻,还是名义婚姻。社会下的一般男女,作为双方感情的深刻表达,两相厮守的承诺,风雨同舟的共守,传宗接代的神圣使命,婚姻是一种正式的,得到社会承认的形式,也包含了社会对他们的祝福。作为同志,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是多少人为之奋斗的目标,某某国以至某国的某省承认同性婚姻,也是值得同志们欢欣鼓舞的利好消息。这不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婚姻对于相爱的人的重要的价值吗?话说回来,在现阶段的中国,即使没有父母的祝福,没有公开的婚礼,没有官方颁布的证书,当然也没有法定的配偶权利,难道同志们之间的真情就不能以类似婚姻的形式确定下来吗?难道上述社会的不理解,不承认,不支持,就能成为同志之间朝秦暮楚的感情的借口?还是那句话,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的权利。你可以出柜,你也可以不出;你可以找志同道合的爱人,你也可以不找;你可以喜欢做10,你也可以不喜欢;你可以异装,你也可以不异装。前提是每个人都明白自己的权利,也愿意为自己的选择担负责任。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就不会发生很多不应该发生的误会。 好了,言归正传。所谓假结婚,既然是婚姻,就不是儿戏,而是两个成年人之间,为了应付共同的压力,愿意担负各自对社会所应尽的责任,而将实际上的婚姻契约化了的一种行为。这种婚姻既然有官方的认定,肯定是严肃的,选择这种方式的人,事先就要经过非常周密的考虑和咨询。否则,不用浪费时间去想。 婚姻,绝对是一种责任。不仅仅是自己的事情,也不仅仅是为了“应付”自己的父母,如果和Les结婚,是不是需要去对她的父母、家庭负责?说得很好,这就是我们面对社会所应付的责任。这种契约化的婚姻,契约的双方都要明确自己的责任义务,是要受婚姻法约束的,如果不能接受,就不要选择这种方式。既然要求对方对自己的父母负责任,自己当然也要对对方的父母负责任。这是对等的,不存在谁比谁高明,谁为谁服务的问题。 目前可预见到的未来,就至少包括了来自双方父母、周围亲友、同事朋友不同的压力问题;如果有子女的话,孩子的成长环境、教育问题;与自己男友与她的女友在生活关系方面的问题;如果根本是假结婚,但法律是保护这种婚姻关系的,那么双方在财产、权利义务方面就不得不要去遵从法律的约束;如果这个假婚姻真的需要离婚,那么双方势必要继续遵循法律方面的“游戏规则”去解决;等等。 目前可预见到的问题,是可以事先通过双方契约确定的问题,这儿要说明的是,所谓契约,并不局限于纸面上的契约,也包括对于一些大概性的问题的处理原则。如果男女双方选择了,唉,其实异性恋男女在选择婚姻之前,不也会考虑到这些问题吗?如果有天有了同性婚姻,男男们在选择婚姻之前,不也会考虑到这些问题吗?大家谁都不是小孩,对于婚姻的态度,不应该是虚无主义,或者是过家家主义吧?说白了,名义婚姻是一种双方约定在先的,不会发生性关系的男女婚姻。简单了吧?除了不会上床以外,别的和普通夫妇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普通夫妇可以分居,那么我们也可以选分居,如果普通夫妇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那么我们也可以选择公证,如果普通夫妇可以在婚后各管各钱,那我们也可以选择财务自理,如果普通夫妇可以是丁克,那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小孩呢?至于离婚,为了避免,建议不要找愿意游戏婚姻的人来订这个契约。如果非离不可,大家也能好聚好散,普通夫妇可以,我们当然也可以。 这只是能想到的必定会面临的问题,还有许许多多想不到的问题。 任何婚姻都不是儿戏,选择跟谁订立婚姻绝对是一件大事。如果同志们在找BF(其实就是同性婚姻的另一方),我相信没有谁愿意找一个明显的麻烦制造者吧?名义婚姻也是一样,如果要选择这种方式,个人的建议是对对方的人品一定要看得准拿得定才有行的通的可能。既然没人把意志强加给你,那么就多认识几个有同样压力和意图的拉拉朋友,象选择你的BF一样地考察一下她才行。话说回来,如果她也有一样的压力,意图甚至顾虑,那么这种考察也是双方的。没人能勉强对方,对不对? 我们为什么要给自己的生活制造麻烦呢? 呵呵,说起来,很是可悲,放眼整个社会,很多人都在自找麻烦呐。不过,基于自由选择的原则,如果不是对方强势到你无法抗拒,没人是会屈从的,对吧?我们现时不得不屈从的,是异性恋社会的强权。我个人不得不屈从的,是父母的白发和日渐苍老的身躯。扪心自问,我曾经当面批评过老父的愚忠和愚孝,临到自己的时候才发现这种亲情的压力,实在是不忍去抗拒的。我可以用一千种方法向他们证明我和BF一起,在北京过得很好,很幸福,周围的90%人都未必及得上,但是我还是不能把本属于自己的压力转移到他们的身上。所以我就自找麻烦了。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愿意为自己的这个选择承担责任!而且,很自豪地说,我为自己选择的这个麻烦感到很是骄傲!因为我不仅仅是我个人,我也是社会的一份子,我也担负了我应该担负的责任,我没有为任何他人制造麻烦。我的另一半深深地理解而且支持我,我也为另一个有同样苦恼的拉拉朋友解决了她的麻烦。我问心无愧!在这儿写这些文字,或许也是自找麻烦,放着厨房里做了一半的鱼,没法赖在沙发上看新买的王菲的演唱会,真是有够麻烦。不过,我的本意,并不是要勉强别的人都选择这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关于选择的原则,本文一开始就阐述过了。但我深信还会有跟我面临着同样困难,愿意担负相应责任,跟我做出一样选择的朋友,我愿意分享我的想法,我愿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但我不会勉强别人,要我接受别人的勉强,对不起,我会说不! 我们的生命,最多再有3、40年,中间还有许多其他的可能性,为什么不让自己活得自由、快乐、舒心些呢? 做为被上帝“选中”的“幸运儿”,我们自懂事开始,就比一般人承受了更多的压力,那就别再给自己增加烦恼了。 gay的原意就是快乐,所以,我要快乐地过自己的生活。快乐的生活,也在于不被别人干涉自己意志的生活,GAY之所以叫GAY,也是同志们自己选择的。我们在要求别人宽容我们这个群体的同时,自己却不能宽容自己,这实在是一个非常深刻的悲哀。 祝福所有的人,拥有自己选择的快乐生活。同意睡不够的说法,我们已经很苦了,不要再给自己加苦了。或者,不管在同志还是非同志中,都有以苦为乐,愿意施虐也愿意受虐的人,重申一下我的个人原则,我尊重,但是我不是。以后再有这种讨论施虐和受虐的贴子,恕我不会再回,而且,我保留我从人格上鄙视你们的权利。 根据我们06这次最新的抽样调查,随着结婚时间的长短,同志对自己的这段婚姻后悔指数迅速爆增。当无法承受这个压力的时候,离婚和负担就是最终的结局!我们不想传达过多的同志和异性结婚后的问题及矛盾,你既然选择就应该承担责任!我们只想说:“同志,未婚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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