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女同志不满伴侣分手出言恐吓遭判刑4个月
2006-06-12
| 台湾媒体报道 一对租屋同居已七年的黄姓、庄姓女性同志,由于黄女一方执意要分手,引起庄女不满,庄女为挽回对方心意,竟连续以电话、言语恐吓的方式骚扰黄女以及她的家人。最后黄姓一家人不堪其扰,一状告上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依恐吓罪判庄女有期徒刑四个月,得易科罚金,缓刑两年。 法院判决指出,庄、黄两女自民国八十五年起即先后同居于台南、台中、台北市万华等地,九十二年二月间,黄女子提出分手要求并搬离与庄女的租屋处,庄女竟以电话及当面出言等方式恐吓。 合议庭法官审理认为,庄女为挽回黄女心意,前后竟与对方纠缠八个月,而且恐吓罪犯行明确,考虑庄女没有前科纪录,因此判决庄女有期徒刑四个月,得易科罚金,同时给她缓刑两年的自新机会。 |
Copyright © 2002-2008 94ga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Use of this site, you agree to be bound by and abide by the User Agreement.
Use of this site, you agree to be bound by and abide by the User Agreement.
是同志朋友网站的注册商标 2002-2008 © 同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阁下在浏览本网站时建议使用IE浏览器,屏幕解析度设置为1280x1024浏览,以获得最佳网页视觉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