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遭遇同性网友求爱性骚扰 欲报案法院不受理
2006-06-12
| 渝北区小伙子林凡(化名)3个月前在网上认识了一同性网友,不料,对方却不断发来求爱短信,小伙子平静的生活就此被打破,日前,他向高新区科园四路派出所报案。 昨日,林凡向记者大倒苦水:3个月前他认识了网友“叶老师”,对方称自己是重庆某大学的老师,于是林凡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对方,从此对方就不断打电话给林,要求见面。 碍于对方的热情,林凡去见了他。几天后,叶打电话告诉林,他想到林处借宿,林答应了。“不料,睡到半夜,我突然觉得有人在抚摸我!”林睁眼看到叶的举动,吓得当即跳床夺门而逃。 “我爱你!”自从那日后,林就像躲“瘟神”一样躲着叶,但叶却每天都给林发来一大堆肉麻的“情话”。本以为换了手机号码就可了事,没想到叶却每天都守在林的办公楼下等他下班,有时还上公司找他。“我现在像做贼一样,原来租的房子也不敢住了,每天都偷偷摸摸上、下班。”林苦不堪言。 日前,林决定向高新区科园四路派出所报警,但报案时却遇到了一个难题:警方表示,叶的行为属于道德调整范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林构成了骚扰,但还没有达到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程度,只能说服教育,无法立案处理。 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邓律师认为,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性骚扰立法,此类事件对公安机关而言属道德范畴很难立案,法院也无法受理。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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